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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

阅读次数:1386创建部门:研究生学院发布时间:2019-03-01

各相关学院(单位):

根据我校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需要,依据《皖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校政〔2019〕13号)(附件1)文件规定,决定开展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(以下简称“硕导”)的遴选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遴选程序

(一)本人申请

申请人根据上述文件,填写《皖南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》(附件2),同时提交专业技术职称(教师系列和卫生系列)资格证书、学位证书、执业资格证书、学术论文、科研项目下达批文、专利授权证书等复印件。于3月7日前报学位点所在学院(单位)审核;外单位申请人材料直接报送至申请人所在单位。

(二)学院(单位)组织审核

各学院(单位)组织相关专家,依据上述文件对申请导师资格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并于3月11日下午4:00前将《皖南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》(附件2)、《皖南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学术论文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3)、《皖南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研究项目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4)、《皖南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5)电子版和纸质版(需加盖公章)及支撑材料复印件(原件留查)报送研究生学院。

(三)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

研究生学院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整理、审核、汇总,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评审。

二、其他说明

(一)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导申请人所在单位,需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,且能按专业学位研究生(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)要求完成培养工作。对科研课题级别高或科研经费充足的申请人,在获得导师资格后将优先安排招生。

(二)学校根据申请人条件及学位点建设需要选聘硕导,并颁发证书。

(三)硕导承担着指导、培养研究生的重要工作,各相关学院(单位)需按有关文件规定和上述要求,严肃、认真做好硕导遴选工作。

以上事宜,如有疑问,请联系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办公室,联系电话:0553-3932531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1-7.rar


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

 2019年3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