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收费公示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11-10-11   浏览次数:95
为了更好地规范收费行为,便于学生明白缴费,接受群众监督,现将我院经核准的相关收费依据、收费标准及投诉电话公示如下:

一、收费依据:   

1、省物价局、财政局、教育厅皖价行费 〔2000〕 259号文件;

2、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皖价行费 〔2000〕 311号文件;

3、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教计 〔2006〕 15号文件。   

二、收费标准:   

1、研究生学费: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6000元/生・学年;委托培养、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5000元/生・学年。

2、本科生学费:4290元/生・学年、3900元/生・学年。

3、专科生学费:3850元/生・学年。

4、成人教育学费:夜大学及成教半脱产学生1650元/生・学年。

5、住宿费:分别为600元 (6人间以上)、800元 (6人间以下,含6人)、1000元 (不超过4人间,含4人),按每生每月3吨水、4度电核定水电限额,超过部分由学校按供水和供电部门规定的价格,另行代收取。   

三、投诉电话号码:

物价部门:12358 (市外需加区号)   

省财政厅:(0551) 5100176   

省教育厅:(0551) 2827720

财务处

  二○一一年九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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